中标
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2020年生态园秋季花展花卉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49.6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02800382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1028003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生态园秋季花展花卉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028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百合 名贵花卉 球茎22吋 2000 14960
2 切花向日葵 名贵花卉 瓶圣,72穴盘苗 50000 29500
3 切花向日葵 名贵花卉 富阳,72穴盘苗 140000 70000
4 多花向日葵 名贵花卉 无限阳光,8-10cm杯苗 15500 23250
5 矮杆波斯菊 名贵花卉 白色,200穴盘苗 118000 17700
6 矮杆波斯菊 名贵花卉 玫红色,200穴盘苗 245000 36750
7 矮杆波斯菊 名贵花卉 粉色,200穴盘苗 245000 36750
8 矮杆百日草 名贵花卉 中国红,128穴盘苗 245000 61250
9 醉蝶花 名贵花卉 72穴盘苗 178000 106800
10 粉黛乱子草 名贵花卉 8-10cm杯苗 10000 5000
11 马鞭草 名贵花卉 8-10cm杯苗 10000 5000
12 墨西哥鼠尾草 名贵花卉 8-10cm杯苗 10000 6000
13 三角梅 名贵花卉 玫红色,20-25cm盆苗 2000 29600
14 鸡冠花 名贵花卉 玫红色,10-15cm盆苗 10000 12000
15 孔雀草 名贵花卉 橙色,10-15cm盆苗 10000 12000
16 孔雀草 名贵花卉 黄色,10-15cm盆苗 10000 11900
17 一串红 名贵花卉 10-15cm盆苗 6000 6780
18 矮牵牛 名贵花卉 10-15cm盆苗 10000 11500
 合计金额小写: 49674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陆仟柒佰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情见附件:森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现场交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沙支行(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201040000004733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供货要求

1.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进行供货,不得变更品种。

1.2采购人按照清单对每株花卉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3采购的花卉要新鲜、花色鲜艳、叶色浓绿,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花卉要求无重大病虫害严重危害情况。

2、售后服务要求

2.1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2.3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成交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

2.4成交供应商须在供货完后清理供货现场,保持供货现场的干净。

3、其他要求

3.1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2成交供应商应当委派1 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3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花卉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

3.4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在抵达项目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花卉的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品种花卉的数量进行清点,对花卉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罗汉庄村 地址: 安沙镇安沙社区居委会88号
法定代理人: 樊伟 法定代理人: 杨胜伟
委托代理人: 谢曼萍 委托代理人: 鲍意
电话: 0731-86678010 电话: 0731-84097938
传真: 0731-8667801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森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
  2.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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