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4年防洪抢险、临时道路、桥涵等零星土石方框架协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2-fk214-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4年防洪抢险、临时道路、桥涵等零星土石方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4年防洪抢险、临时道路、桥涵等零星土石方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2-FK21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克拉采油气管理区管辖的克拉、克深气田位于阿克苏拜城县境内,该区域位于天山南麓,地势为山区。克拉、克深区块的生产井大多数位于河道、及山谷,历年都受到洪水危害,部分生产井由于各种工程原因需要修井改造。
2.2招标范围:为了汛期防洪,以及试修井钻前准备工程的修建,现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2024年防洪抢险、临时道路、桥涵等零星土石方工程进行招标,以保障在汛期防洪工程的修建、道路抢修以及钻试修施工的钻前临时道路、场地修建等钻前准备工程施工,保障油气生产正常运行。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防洪抢险、临时道路的零星作业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3.3装备要求:
/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到期的应取得有效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②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项目经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④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4)提供网站截图及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00至2023年11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舍超
电话:0996-2174148
邮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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