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平铁路涉及我区三个火车站点聘请疫情防控安保人员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4-07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KMJ[GK]2022001的福平铁路涉及我区三个火车站点聘请疫情防控安保人员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福平铁路涉及我区三个火车站点 | (1)派遣的保安人员身高165cm以上(含),年龄须在18-45周岁,负责联络安排、信息整理、物资调配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须政审清白、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相貌端正。 (2)派遣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需提供保安证复印件。 | 1(位) | 1、每个火车站进站口拟需要2人/班(两班),出站口拟需要2人/班(两班),保安每月休息4天,共需27人。 2、联络安排、信息整理、物资调配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 | 1682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1682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法律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确保派遣的保安人员按每班工作8小时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未满4小时间按半班计算; 3、派遣的保安人员负责进站口人员的测温查验; 4、派遣的保安人员负责出站口人员的身份核查,教来长乐人员填写“e防控”二维码,并查询行程码,对境外人员进行身份登记; 5、派遣的保安人员负责在执勤期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特殊场所及与特定人员进行交流; 6、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提高过往旅客自我防范意识,确保站区和火车站周边的安全秩序; 7、通过甲方及其自行配套的辅助科技工具服务于甲方多级联动体系,并可对保安开展实时、可追溯的服务品质与巡防状态督查; 8、及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部署的任务。 (二)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拟投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乙方工作人员; 2、加强对保安人员监督和管理,确保岗位有人,杜绝脱岗现象; 3、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4、保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5、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8个小时内予以调整; 6、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 (三)现阶段岗位和人员配置(岗位和人员配置依据区政府通知动态实时调整) 1、福平铁路三个火车站(长乐站、长乐东站、长乐南站)每个火车站进站口拟需要2人/班(两班),出站口拟需要2人/班(两班),保安每月休息4天,共需27人。(具体排班以实际为准) 2、联络安排、信息整理、物资调配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 (四)人员要求 (1)派遣的保安人员身高165cm以上(含),年龄须在18-45周岁,负责联络安排、信息整理、物资调配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须政审清白、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相貌端正。 (2)派遣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需提供保安证复印件。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1年。自2022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5日。 2、服务地点:福平铁路三个火车站(长乐站、长乐东站、长乐南站)。 (六)服务费用 项目中标价为1682400元,每月27名保安员每人每班次费用为5000元(未满4小时按半班次即2500元),2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人费用为2600元。每3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按人员实际上班情况结算。 (七)付款方式 以岗位和人员配置动态调整据实结算,每3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付款日为该周期届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对帐结算服务总金额,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乙方账户: 户 名: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 帐 号:4234 6533 4824 (八)其它要求 1、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保安行业规范或不服从甲方管理擅自行动,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因疫情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延长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与原服务团队的过渡、交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以岗位和人员配置动态调整据实结算,每3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付款日为该周期届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结算服务总金额,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的帐户。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2022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5日。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 乙方: | 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 住所: | 长乐市吴航街道新达花园28-29号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郑竹 | 单位负责人: | 黄新坚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046047462 |
联系方法: | 1565977449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长乐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34 6533 4824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