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18329320249001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工信厅无线电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4-244XZ3ZF0187(1)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工信厅无线电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1-4680381
供应商(乙方):新疆力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5号33区1#商业办公楼601室
联系方式:199991272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工信厅无线电业务用房安保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办公楼大门和无线电安保保障监测实训基地大门、监控室范围的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各类营业资质齐全有效,服务信誉良好的保安服务单位。(因安保行业特殊不接受外资企业和外资入股企业投标)。
(二)须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不接受分公司和联合体)。
(三)安保服务范围公司管理规范,具备对安保人员进行职业化、专业化和消防安全培训的能力,具备能够满足采购方的安保服务要求。
(四)安保人员需进行基本素质培训、岗前教育及等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到甲方要求,在甲方购买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
服务标准:(一)保安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普通话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派驻保安员其中一名管理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具备管理保安队伍经验,受过专门保安业务培训,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他保安人员年龄在25-55之间。保安在上岗前需提供保安人员的《保安上岗证》。
(二)派驻保安员必须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如保安、消防等培训)。
(三)派驻保安上岗后等
2.合同金额(元):6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8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业务技术用房安保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