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工程机械租赁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10-sw-jx-2024-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昊昱18269921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
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工程机械租赁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10-SW-JX-2024-03)
一、招标条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采购相关制度,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 目经理部组织对所属各分部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工程机械租赁工程集中招标,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 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项目资金来自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2.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
3.工期要求: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4. 招标规模:钻渣及泥浆外运、消纳(最大运距30km及以内)、钻渣及泥浆外运、消纳(最大运距50km及以内)。
5.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各细目限价详见附表1:最高投标限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机械设备租赁”类的营业项,近三年内从事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等相关施工业绩;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企业资信及业绩:(满分 20 分)
1、企业资信,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情况、管理体系、财务风险、履约风险等。(10 分)
评分标准:不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扣 2 分、在鲁班招标采购系统内显示投标人为中级风险的扣 2 分,较高风险的扣 5 分,高风险的扣 10 分。视情况对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健全,财务状况、履约风险情况进行扣分。
2、施工业绩,包括施工经验、管理水平等。(10 分)
评分标准:投标人近三年的与本工程类似的施工合同业绩,每个合同得5分,提供的业绩与事实不符的不计算在内。
(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 20 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20 分)
(1)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机械设备情况。(10 分)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 分)
(3)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4 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加以介绍)
(三)投标报价承诺(满分60分)
1、针对本次框架协议招标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承诺以不高于本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子目限价的价格参与本项目所属各分部 的竞争性谈判,最终分包合同价格以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价格为准并不高于本次招标承诺价格。
出具承诺书的,得 60 分。未出具承诺书的直接废标。
2、报价承诺不足 3 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方式发售。
2.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7日10:00-2024年11月17日18:00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响应信息,保证 金费用交纳后于平台上下载。
3.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前必须汇到如下指定账户,要求投 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未按时参与投标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国中铁A级分 包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北京局范围内B级分包企业按50%缴纳投标保证金,北京局范围内C级分包企业按80%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60000591234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支行
打款时注明:通甬10标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机械租赁框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投标单位必须递交PDF格式的电子标书1份。
2.电子文件上传格式:上传一个逐页签字(签章)及盖章的PDF格式文件,且连续页码,无缺页,PDF格式文件名称命名为:**公司通甬10标 钻孔桩钻渣、泥浆外运、消纳机械租赁服务工程框架采购投标文件。
七、废标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书。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未同时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包括改动地方的小签等。
3、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离。
5、在开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存在 IP 地址相同、联系人相同等证明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6、不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八、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拟确定 6 家分包单位为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评分取排名前 6 名且得分不低于 80 分的分包单位,如有中标人未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得分80分以上的不足6家时,按照实际数量确定中标人。
九、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树勋
电 话:13752225061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 10 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坎墩镇永安西路625号
联 系 人:王昊昱
电 话:18269921727
Email:981132662@qq.com
2024 年 年11月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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