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7.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2-24
预算金额217.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攀0371-61175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2-24
2、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73,104.00元
最高限价:217310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经采磋商-2022-24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 2173104 2173104
217310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郑州市2022年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和《关于印发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郑分领办【2022】5号)的文件要求,建设200座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
5.2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3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的全部内容;
5.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 质保期:3年(终身维护与保养);
5.7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磋商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完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作证据存档备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响应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
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规定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
3、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23/df8813b9-2939-4c3a-9e5b-1204b7c55441.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路西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55912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宏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3号楼2009室
联系人:刘攀
联系方式:0371-6117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攀
联系方式:0371-611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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