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及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悦来水厂食堂、梁沱水厂食堂、松树桥加压站食堂。
2.2本标项目名称: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2.3项目基本概况:按照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所属食堂及无食堂员工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定型包装类食品)。
2.4本标招标范围: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及无食堂员工食材,货品供应范围为主食、肉类、蔬菜、副食、油类、调味品、豆制品、冻品类等配送。
2.5供货期:12个月(全年无休)。
2.6暂定总金额:742万元(费用包含食堂及无食堂员工食材配送两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生产或销售的大型知名综合连锁仓储式超市,且在重庆市内具有3家及以上门店,并指定一家门店作为履约门店(提供证明资料)。
注:如投标人提供其隶属于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门店作为相关证明资料的可以作为本次招标中的资格项门店和应急配送门店,否则不予作为评审依据:
(1)投标人与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的关系证明以及集团公司授权投标人负责当地相关业务并加盖集团公司鲜章(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人与其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分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等网页截图)。
3.2针对无食堂员工食材配送部分,投标人须提供商品选购下单的官方小程序或APP,按照招标人(本公司)要求进行包装配送,根据每月下单情况据实结算(严格按照651元/人/月标准控制)(提供证明资料)。
3.3投标人须有面向公众、可查询、投入市场使用超过1年及以上,且有大量客户下单的官方小程序或APP(提供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
3.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配送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
3.6财务要求: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起在(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河嘴1号
邮编: 400015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 023-6748102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邮编:400015
联系人: 金女士、何先生
电话:023-67707379 、67706449
传真:023-67706449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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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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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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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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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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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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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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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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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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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0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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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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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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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22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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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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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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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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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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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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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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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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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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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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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挂网).docx (招标文件)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挂网).docx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河嘴1号 邮编: 400015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 023-67481020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邮编:400015 联系人: 金女士、何先生 电话:023-67707379 、67706449 传真:023-67706449 | ||||||||||||||||||||||||||||
1.1.4 | 项目名称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 ||||||||||||||||||||||||||||
1.1.5 | 餐饮服务地点 | 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 |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3.2 | 供货期 | 12 个月(全年无休) | ||||||||||||||||||||||||||||
1.3.3 | 合同期限 |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12 个月(全年无休) | ||||||||||||||||||||||||||||
1.4.1 | 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生产或销售的大型知名综合连锁仓储式超市,且在重庆市内具有3家及以上门店,并指定一家门店作为履约门店(提供证明资料)。注:如投标人提供其隶属于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门店作为相关证明资料的可以作为本次招标中的资格项门店和应急配送门店,否则不予作为评审依据:(1)投标人与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的关系证明以及集团公司授权投标人负责当地相关业务并加盖集团公司鲜章(提供原件备查);(2)投标人与其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单位、分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等网页截图)。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供货能力证明资料、良好的企业信誉截图、售后服务承诺书)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书)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配送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6.财务要求: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7.针对无食堂员工食材配送部分,投标人须提供商品选购下单的官方小程序或APP,按照招标人(本公司)要求进行包装配送,根据每月下单情况据实结算(严格按照651元/人/月标准控制)(提供证明资料)。8.投标人须有面向公众、可查询、投入市场使用超过1年及以上,且有大量客户下单的官方小程序或APP(提供证明资料)。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是否接受中标人分包 | 不接受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2年10月08日09:00前在(http://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答疑在将在(http://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和答疑及补遗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2年10月08日09:00前在(http://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提出。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09 时 30 分 | ||||||||||||||||||||||||||||
3.2 | 投标报价 | 1、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采取报取费比例的方式(该价格为含税含票等包干价)进行报价。以新世纪、永辉、麦德龙等至少三家大型超市相关产品的当天挂牌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促销商品以促销价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报取费比例,按月结算。 | ||||||||||||||||||||||||||||
3.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
3.4 | 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4.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 “(七)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中法食材配送。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7、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七)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 “(七)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6.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 ||||||||||||||||||||||||||||
3.4.1 | 是否允许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 | ||||||||||||||||||||||||||||
3.5.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6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电子U盘:1个 | ||||||||||||||||||||||||||||
3.5.5 | 装订要求 | 投标人须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均采用A4纸、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打印机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二个部分均为明标,按二部分编制目录、页码,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禁止使用活页装订,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手持一份供招标人核验。2.投标文件袋用“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3. 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和投标文件U盘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 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注:“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大袋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盖章) | ||||||||||||||||||||||||||||
4.2.1 | 投标人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30分钟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同时核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或核验投标人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3)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投标文件,不予开标;4)投标文件启封顺序为随机开启;5)开启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 ||||||||||||||||||||||||||||
6 | 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共5人组成。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规定依法组建。 | ||||||||||||||||||||||||||||
7 | 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7.2 | 二次招标或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
8 |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交纳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内签订合同,原则上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函。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保函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期限届满后(已到合同时间或已达合同总金额均为合同期限届满)无违约问题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出具的是履约保函,有效期为12个月,另保函的截止日期应延后至合同期满后2个月。) | ||||||||||||||||||||||||||||
11 | 招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框架项目委托协议书规定的标准执行78%(详见下表);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25%0.05%0.05%2、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渝价【2018】54号” 文件,关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纳的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缴纳。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25% | 0.05% | 0.05%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50000 | 0.025% | 0.05% | 0.05% | |||||||||||||||||||||||||||
12 | 其它事项 |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投标总报价7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20分。 | |||
2.2.2 | 分值构成 | 投标总报价 | 70分 | ||
商务部分 | 10分 | ||||
技术部分 | 20分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所有没有明显错误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款的程序进行评审,打分,汇总后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第一、二、三名中选候选人 。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评标基准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 投标报价(A) | 投标总报价(70分) | 投标比例与评标准基价相等的,得本附表规定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比例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2 | 商务部分(B) | 业绩(6分) | 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多提供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材配送类似业绩,加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
服务承诺(4分) | (1)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在每日7点以前配送食材到达招标范围所属各食堂的,且应急配送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2)售后服务能力:针对本项目设置相应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情况,并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即时处理。根据优劣评分:优得2分,中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3.2.2 | 技术部分(C) | 技术部分(20分) | (1)食品安全(4分)必须明确提供大宗供应食品(如畜肉禽肉水产类、水果类、调料干杂冷冻食品类、乳制品类等)的品牌、进货渠道及供应商,食品的来源均须可追溯。完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
(2)配送方案(5分)对投标人各食堂的配送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并具有食材冷藏车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食材冷藏车不得分。 | |||||
(3)配送场地(5分)有固定食品仓储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得5分,每减少200平方米扣1分,最多扣5分。(提供食品仓储场地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备查) | |||||
(4)应急预案(3分)建立非常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须在30分钟响应甲方的需求),设置有应急配送门店(对具备食品,肉类,粮油、蔬菜等应急供货能力进行评审):一是配送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3分;二是配送点面积100平方米(不含)至80平方米(含)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2分;三是配送点面积80平方米(不含)以下,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1分;没有应急预案体系、没有专门配送人员的不得分。 | |||||
(5)配送人员(3分)该项目有专门配送负责人2名及4名以上固定的配送人员得1分,在此基础上固定的配送人员每增加1名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需提供中标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和配送人员投标前近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健康证)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此处贴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此处贴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此处贴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四)投标人关联性查询表 | |||||||||||
项目名称: | 开标时间: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身份证地址 | 委托人/身份证地址 | 股东 | 关联企业 | 其他疑似串标的情况 | ||||
1 | |||||||||||
2 | |||||||||||
3 | |||||||||||
查询人: | |||||||||||
备注: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在相似地址、近亲关系等 | |||||||||||
有上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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