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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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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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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31日至7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进行了巡视。10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我县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委高度重视、高度警醒,诚恳接受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10月13日下午,召开县四套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会议,研究和部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相关事宜。10月14日,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8次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宋健主任在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保亭县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王昱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符兰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小飞任副组长,各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的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相关事宜。10月20日,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巡视反馈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及时动员部署,推进整改落实。10月23日下午,召开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王昱正书记在会上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就做好我县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推进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10月31日,召开分管部门巡视整改推进会;11月5日和11月14日,分别在加茂镇和新政镇召开脱贫攻坚巡视问题整改现场会;11月26日,召开扶贫领域巡视整改物资追缴汇报会。12月11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17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明确方向,坚定信心,为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夯实基础。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县委要求各责任领导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全面负责、全程把关,做到每周了解牵头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每周检查指导,每周督促提醒,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先后组织责任单位召开各类会议3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根据整改工作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分别深入县扶贫办、县卫计委等承担巡视整改任务的25个牵头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共听取汇报30次,查阅资料25份。县委建立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每周督查报告”制度,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每周跟踪督查、每周汇总通报”,共印发《督查专报》7期,确保实时掌控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关于“班子议事决策效率有待提高”问题。

  ①针对“县委班子民主充分,但有时集中还不够,有些议题会前酝酿沟通不够充分,存在瞻前顾后、议而不决的现象”问题。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工作规则,结合保亭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和《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对提交县委常委会的议题,除了需要保密的以外,一律在会前印发给班子成员,让班子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审阅会议材料,互相交流意见,以求得初步共识,使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高效。

  ②针对“制度不健全,约束性不够,2013年7月保亭县政府才制定工作规则,2015年1月才出台或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问题。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县委工作规则,结合保亭实际,以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为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周例会等工作制度。目前,重新修订后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已印发执行。

  ③针对“不少部门、单位和乡镇普遍将党委(党组)会与班子会混为一谈”的问题。一是抓学习,明界线。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并转发给各基层党委(党组)学习,并要求修改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划清党委(党组)会与班子会的界线,有效避免再将党委(党组)会与班子会混为一谈。二是抓培训,提水平。举办专题培训班3期,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等609人次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三是抓督查,促整改。印发《保亭县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各基层党(工)委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2轮督查检查,将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责成责任单位对照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整改。

  ④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足,存在‘责任田’思想”问题。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研讨大行动活动”,采取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等方式,切实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7.26”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世情、党情、国情和民情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做到干事业一条心、做工作一股劲、谋发展一盘棋。

  ⑤针对“县政府有时存在把握不准、担责不够,班子决策力、执行力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修改完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并将近三年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作重要文件汇编,印发县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及各乡镇,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学深、学透政策性文件;明确该由部门拍板决策的事项坚决由部门拍板决策,该由分管副县长决策的事项坚决由分管副县长拍板决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经分管副县长专题研究,形成倾向性意见,切实提高县政府决策的效率;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政府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程序。二是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精神。结合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县政府系统内部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强化督查督办和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政府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如,对2017年以来县政府公文办理、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逾期未办结的公文或责任事项,列入县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事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截至2018年1月15日,累计印发督办通知29件,督办事项30项,已办结29项,按进度推进1项。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县政府权责清单,切实明确县政府、政府系统各部门权力和责任,增强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执行力。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全力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利等应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编制本部门“不见面审批”清单,并上报“不见面审批”事项290项,实现2017年年底“不见面审批”事项达到30%的目标。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针对桃园小区、芙蓉小区商铺办证决策慢问题,专门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整改约定时限跟踪督促推进整改落实,目前两个小区商铺涉及的土地出让手续方案、土地出让金核算及资金安排工作已完成,正在对单间商铺涉及土地进行分割并依法依规登记办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学习上级重要文件、讲话精神的会议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方案少,存在重学习轻落实的现象”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传达,准确把握精神。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常委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研讨,确保学深学透,把握精神实质,学以致用,指导工作。2017年6月以来,共组织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14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针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保亭实际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事项、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如,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县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 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并对出两个实施意见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积极完善常态化督查为主、集中式督查为辅的督查督办机制,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明确年度督查重点、难点和热点,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危改办等单位组建9个督查组,对全县2017年度2300户危改户逐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掌握危改工作进度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危改工作。

  ②针对“2016年2月省政府“双暂停”政策实施后,仍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问题。对7个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已办结5个,共收缴罚款2265.98万元,其余2个正在走处罚程序。对4个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已没收1个,完善变更手续1个,其余2个已下发拆除决定书。对10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已办结9个,剩下1个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14个在收到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后仍顶风抢建强建的项目,责令立即停工,立案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违建零容忍,坚决遏制增量,对违建坚决予以打击。

  (3)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缓慢”的问题。

  ①针对“教师队伍老龄化的现象较为突出,优质教学资源相对集中在县城区域几所学校,大部分乡镇和农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仍然较差,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较为紧缺”问题。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改薄工程”项目进度,投入1.47亿元,实施校舍、校园附属设施、教学设备购置等改薄项目176个,目前已完成137个;全面落实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切实改善乡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8年,根据省编办文件精神,从每年自然减员的教职工数中拿出1/3的名额,面向全国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15名,其中音、体、美学科教师11名;整合空编,招聘幼儿园教师58名、园医8名。

  ②针对“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不够,职业学校职能发挥不够到位,特别在促进农业无业青年有效就业、创业以及脱贫致富上发挥作用不大”问题。一是强化职业培训工作宣传力度。县职业中学采取在保亭县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大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乡镇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职业培训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就业培训。二是做好培训和就业工作。针对农民感兴趣且容易就业的项目举办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招聘现场会,通过就业信息平台和就业招聘APP平台通知培训学员参加应聘。2017年,县就业局、扶贫办等部门举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劳动力就业、实用技术等培训班共76期,培训农民6560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8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1963人。三是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深化小微企业“助报贷”业务平台建设,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力度,扶持有意愿创业的学员创业。四是整合培训资源。县就业局对全县21个涉改单位进行统筹,共整合549.36万元,计划培训7928人。目前,已制订《保亭县2018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相关实施工作正在进行中。

  ③针对“基础医疗水平没有因县人民医院托管得到有效提升”问题。一是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县法制办、国资局、国土局等部门及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工作小组,对医院托管协议进行逐条梳理;二是协商修改合作协议。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合作协议书存在托管主体、托管期限、资产处置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对我县不利的问题,继续与齐鲁医院进行协商,以保证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合作协议。三是加强医院党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配齐配强县医院领导班子,强化医院党组织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医院重业务轻党建和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

  2.关于“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有待进一步夯实”问题。

  (4)关于“部分扶贫物资贵买贱卖,政府利益受损”问题。

  针对“六弓乡、三道镇在采购扶贫物资超出市场价”问题。一是组织审计、物价等职能部门对项目采购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按照价格认证中心的询价价格依法依规进行扶贫物资采购;二是要求各乡镇按县物价局询价结果进行采购,并在采购前组织镇、村、贫困户等三方代表实施与供货商洽谈供货价格。

  (5)关于“失职渎职,懒政怠政,群众利益受损”问题。

  ①针对“县畜牧局购买未经严格检疫的非本地黑山羊发放给贫困户,造成种羊“水土不服”而发病并交叉感染甚至死亡”问题。一是认真核实,严肃问责。二是做足做细产业扶贫前期调查核实工作。要求各乡镇今后对农户种苗需求申请加强指导和管控,不仅要征求农户的需求意见,更要核查农户的种养能力,按照农户的实际种养能力发放帮扶种苗,切实做到因户施策。三是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安抚受灾贫困户情绪。完成对16户养羊户病羊死亡情况调查,核实羊发病死亡的起因和过程。做好养羊户的思想工作,解释清楚病因,使养羊户能够客观正确地看待疫情。四是积极采取灾后补救措施。根据“羊在保质期7天内死亡的由供应商补苗给养羊户”之协议规定,由县畜牧局责成供应商对在保质期内死亡的19只种羊进行补苗。目前,供应商已将19只种羊补发给农户。五是加大对帮扶物资的检疫防疫力度。明确要求畜禽供应商供应种苗时必须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同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发苗现场进行核实查验,以保证种苗质量。将养殖技术宣传单、供应商名片一并发给农户,便于农户与发放单位、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对新增的畜禽进行适时补免。六是加大贫困户种养技术培训及后期疾病防控服务。成立农业技术精准扶贫服务队伍,充分利用县、乡(镇)两级农技人员智力与技术资源结对帮扶、结对指导到包村联户对象中去,组织农业技术部门组成产业扶贫后期服务专业队,加大对贫困户种养技术培训及疫病防控等服务。11月12日,举办乡村兽医技术提升培训班,各乡镇动物防疫员、检疫员共97人参加培训,提高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对扶贫养殖技术的服务能力。

  ②针对“全县各乡镇在采购黑山羊过程中价格偏高”问题。一是成立由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审计、财政、采购办及业主单位组成的扶贫物资采购前期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共同调查确定相关市场价格,为扶贫物资采购提供标准。二是对询价调查点数进行明确,要求扶贫物资采购询价调查点必须达到3—5个,以确保询价结果客观合理。三是要求采购人在扶贫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182号)所规定的方式执行,采购价格以价格部门出具的市场价格询价标准作为价格参考依据向下确定底价,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中的一种方式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在采购中必须按规定完善会议记录,增加讨论环节会议记录,并按要求抓好公示,确保采购有序进行。四是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采购本地物资,降低运输成本、运输风险和协商成本;方便供应商提供技术指导,提高种苗成活率和贫困户满意度。五是研究制定扶贫物资政府采购询价联席会议制度,以制度规范扶贫物资采购询价程序。

  ③针对“毛感乡政府发给番千村贫困户石洪雄500株牛大力种苗全部死亡”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精准扶贫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二是组织帮扶责任人对发放物资跟踪管理,督促领取扶贫种苗的贫困户及时种植,对该农户的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将培训对象由贫困户扩大到全乡群众,提升农民群众的种植技术水平。目前,毛感共举办牛大力、益智、灵芝等各类种养殖技术培训班11期,培训农民群众920人次。

  (6)针对“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问题。一是全面摸排。成立调查组,对21家农乐乐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农乐乐经营业主及地址进行核实,对已经停业或转让更名的进行再确定,并形成调查报告。二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通过梳理财务支付凭证、票据及拨付的会议决议等,确定拨款是否落实到位及拨付依据。重点调查是否存在假借开办农乐乐名义套取政府扶持资金后便转让及将资金拨付给利益关系户或裙带关系户等情况。三是强化扶持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持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扶持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着眼于农民得利、农村受益,优先扶持本县农民、企业下岗职工等人员,真正发挥扶持资金的社会效益,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7)针对“有些扶贫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加强扶贫领域四大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已完成两轮扶贫领域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移交问题线索29件,立案1件。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扶贫领域共立案审查18件,给予纪律处分19人。二是强化帮扶工作纪律,从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扶贫办抽调人员,每周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明察暗访情况。三是各乡镇成立核查小组,逐户核查帮扶手册,汇总问题并及时整改;核实2016年物资发放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整改和补救工作。四是县纪委建立起乡镇扶贫领域采购、发放、验收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工作台账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8)针对“全面谋划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2017年8月以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先后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县委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例会,听取基层党(工)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题审议通过《保亭县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保亭县实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方案(试行)》《保亭县开展2017年度乡镇(机关)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保亭县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论坛活动实施方案》《保亭县2018年行政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农村(社区)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等事项,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好县委党巡办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巡回检查工作细则。制定巡查方案,2017年11月,完成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和整改意见,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全面对照整改。三是利用督查工作,下达函询通知书,督促整改。针对县人社局党组学习流于形式和县人民医院党组尚未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周学习日计划;针对响水镇党委将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和政府班子会三会合一,2012年以来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问题,对响水镇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并将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纳入党委班子学习内容,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四是在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摸底排查。理顺因企业破产关闭或改制失业的16名党员党组织关系问题,按照工作和居住地划分,全部纳入供销社党支部或城南城北社区党支部进行管理。五是加强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对所辖党组织的支部活动阵地进行摸底排查,对没有活动场所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以解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将全县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党支部、县千龙林场党支部、县教育局离退休党支部和县地税局离退休党支部活动场所问题,并按照阵地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制度上墙。将“危小”的10个村级活动场所列入2018年建设计划。

  (9)针对“党校姓党意识不强,县委党校对外承包经营”问题。一是开展解除合同协商。已与承包方进行多轮协商,并达成了按照承包经营合同相关条款给予适当补偿后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意向。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价值折旧及经营盈亏情况评估。由县审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现有材料先行出具审计报告,对华人国际公司在党校固定资产进行现值评估。

  (10)针对“有的县直机关党组(党委)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县国土局党组任用非党员负责纪检监察室工作已近三年的问题,11月29日,县国土局已调整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岗位。二是下发《关于对党费收缴问题排查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并全面摸排不按时、不足额、不交或免交党费的党员情况,已督促县委办、国土局、住建局等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县民政局、县交通局2016年没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议工作,县公安局召开民主生活会没有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的问题,要求以上单位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每周学习日内容,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体制机制。

  (11)针对“党组织架构不够合理”问题。一是要求各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对应由班子会研究或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进行明确。各党委(党组)已进一步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针对公安局党委党组织架构不合理问题,借鉴我省其他市县的做法,协调各党(工)委,将各乡镇、农场派出所的党员和党组织整建制转移,已全部统一纳入公安局党委进行管理。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2)针对“中层领导岗位出现大量空缺”问题。建立起保亭县科级领导岗位空缺台账,实时研判每个岗位的工作特点、能力要求。突出重实绩、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在一线发现、提拔使用,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优秀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推优工作。2017年6月份以来,县委共调整9批135人,提拔重用63人,县纪委纪检组组长、县商务局局长等 35个科级领导岗位人选已相继到位任职。

  (13)针对“选用干部程序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把好政策关。针对“选拔任用重要干部时没有征求县委委员意见”问题,2017年12月5日,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门学习了《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 、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干部投票表决办法> 的通知》(琼发﹝2017﹞21号),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提高政策的运用水平。二是认真落实,立行立改。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干部投票表决办法》,在县委常委会决定选拔任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卫计委主任、县交通局局长等6名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前,均集中书面征求了县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因事无法出席的,电话征求意见,如实记录汇总。同时,按照程序在县委常委会上通报征求意见结果。

  (14)针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统筹不够”问题,特别是针对“我县苗族干部少,难于满足干部结构需要”问题。一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力度。2017年6月份以来,县委共提拔少数民族干部18名。二是加大苗族干部招录力度。在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岗位招录苗族干部。三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将调训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数不少于培训班人数的35%作为举办培训班的硬性指标,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能力素质。四是建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建立少数民族干部的人才库,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入库管理,成熟一个、使用一个。

  (15)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①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全县任职满10年没有调整岗位的领导干部23名”的问题,县委对23名干部的工作经历、性格特点、能力水平进行重点了解,按计划分步骤制定交流计划。2017年6月至今,已交流调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县信访局局长等12名任职满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同时,县委建立任现职满5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台账,做到早谋划、早研判,避免出现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

  ②针对“对超编制随意进人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巡查各用人单位,整顿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对2015年10月前进入的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人员只减不增。对2015年10月后进入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能提供政府审批手续的,一律清退,目前已清退违规编外聘用人员121名。二是严格把好编外用人程序关,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制定出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用工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需向县人社局报送聘用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社局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县政府常务研究同意方可招聘。

  ③针对“公益岗管理性质变味,均未规定3年退出的时限;县交警大队在工作中,临时工当正式工使用”问题。一是全面清退县筹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从2018年1月起停止发放补贴期限三年以上县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县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全部退出县筹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强管理。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辅警队伍人员管理,避免辅警发生超越职责范围执法行为,杜绝“临时工当正式工使用”现象。三是及时消化。制订《自筹警务人员转为劳动派遣的工作方案》,将自筹人员、公益岗等非编人员转为劳动派遣人员,全力对非编人员进行消化。四是全面清查“吃空饷”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开展“吃空饷”人员专项清查,责令9名长期请休病假仍领财政工资的工作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暂行办法》(琼办发﹝1995﹞33号),向县人社局补办备案及工资调整手续,退回病假期间多领的工资。对被清查出有吃空饷和违规借调干部情况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④针对“有的单位还存在混编混岗的现象”问题。

  印发《关于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是否存在混编混岗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充分利用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及省编办布置的201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契机,核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情况。共排查出5个单位混编混岗人员6人,已整改完成2个单位3人。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继续采取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办理退休等方式,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16)针对关于“对干部队伍重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对考察对象档案审查不严;对乡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首先是针对“对干部队伍重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问题。一是强化党性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专题培训班20期次,共培训科级干部、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6600多人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同时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是及时谈话提醒。每年分层次、分领域对有重点项目、重要扶贫资金的单位领导进行走访谈话,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多提醒,让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据统计,2017年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共开展谈话提醒24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03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周记录、月公示、季评议、半年一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四是强化党性考察。在党建专项考核中将“理想信念动摇”、“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作为党建专项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其次是针对“对考察对象档案审查不严”问题。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等环节要求,不漏一个环节、不减一个程序。严格落实好“四个凡提必”的要求,对拟提拔或重用的人员,坚持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应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在审核档案时,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认真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2017年以来,共有6名拟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被取消考察资格,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是针对“对乡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2017年,共提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41人。关心关注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等基层一线干部,广泛开展挂职锻炼工作,2017年,共选派2名科级领导干部到省人大、团省委挂职锻炼,选配5名干部到省妇联、团省委、省住建厅挂职锻炼;研究制定乡镇干部和机关年轻干部双向挂职方案,每年选派10名左右乡镇和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挂职磨炼。选派5名干部到乡镇挂任科技副乡镇长,丰富干部阅历,增长实战才干。大力提拔使用乡镇干部,2017年提拔9名听从指挥、甘于奉献、扶贫成效明显、群众口碑好的基层干部,极大提振了年轻干部和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树立起干在基层、成长在基层、提拔在基层的良好导向。二是加大违规借调干部问题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

  (17)针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违纪违法现象不少”问题。一是坚持运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通过海南廉政、保亭廉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曝光了原三道镇党委副书记陈林等违纪案件信息。二是研究同意并支持县纪委打造保亭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将通过收集十八大以来我县典型违纪案例展板,对“关键少数”进行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谈话提醒月报制度,并对全县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以来,全县各单位累计开展谈话提醒24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03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规范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机制。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82家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待考核完成后,根据汇总的考核情况修订完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问责。五是对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六大项专项整治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以来,已开展2轮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排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环保督察共问责19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9人。六是继续加大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联动督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和改头换面,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5次,明察暗访9次,发现问题线索1件;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公车私用问题暗访1批次。

  (18)针对“巡察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巡察相关制度。目前,已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保密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巡察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二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按照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29号)要求,将思想过硬、能力强的优秀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逐步建立起固定的巡察组长、副组长队伍。三是选派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组工作。组织巡察干部列席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参加巡察干部培训会,全面提高巡察工作能力。推荐1名巡察干部参加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四是每轮巡察前举办巡察干部培训班。2017年11月13日,举办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干部培训班,邀请县直机关工委领导授课,同时组织前一轮优秀巡察组组长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五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目前,已开展4轮巡察,对19个单位进行巡察。前3轮共发现问题338个,发现问题线索44件,涉及56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126个。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19)针对“项目审批管理混乱,违规违法审批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一是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2008年以来保亭县130个社会投资项目进行认真自查。针对6个越权审批超规划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组织规划部门立行立改,加强学习,强化监管,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从规划审批、林地审批、土地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施工报建、商品房预售等环节加强对项目的认真核查。梳理出项目规划未经县规委会研究擅自审批的建设项目11个和违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18个。已责成县规划、住建等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对发现问题的项目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针对项目欠缴城市基础配套费的问题,组织住建等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督促企业补缴拖欠费用。截至目前,已有3个项目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计496.38万元,其余3个项目正在强制执行中。对10个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滞纳金项目公司送达《追缴通知书》并开展追缴工作,确保资金追缴到位。25个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通过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等方式已完成整改工作。

  (20)关于“政府资产低价出让出租”问题。

  ①针对海航迎宾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住建、国土、保亭海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召开海航迎宾馆一期项目整改工作协调会,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协调。目前,县规划、住建等部门正在督促海南海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建设手续。

  ②针对县总工会租赁新建办公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总工会已与天艺公司签订协议,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天艺酒店租金调整至5元/平方米/月;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后)的租金标准按照2020年的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21)针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及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管理及监督工作,规范项目代建和招投标活动行为。严格按代建单位通过招投标择优产生、执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四是针对七仙文化广场项目存在问题,先后2次组织县发改、财政、文体、城管、规划、住建及保亭海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积极向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沟通,争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目前,已责成保亭海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尽快提交项目相关资料,以便完成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

  (22)针对“合作项目存有“霸王条款”,将利益拱手相让”问题。一是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县法制办、国资局、国土局等部门及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工作小组,对医院托管协议进行逐条梳理。二是县审计部门进驻县医院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是齐鲁医院于11月14日派出工作组就托管问题与我县进行第一次协商,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次协商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23)针对“对出让资金追缴不力,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问题。

  委托县城投公司法律顾问,通过司法途径向江西华唐投资有限公司追缴“民族风情一条街”拖欠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及滞纳金。目前,县城投公司根据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于2017年8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缴该款项。11月9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江西华唐投资有限公司(保亭华唐)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法人高消费及出境等,进一步加强对出让资金的追索力度。

  3.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部分问题仍不彻底”问题。

  (24)针对“保城河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整改仍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吃透上级各项政策和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指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初步形成了依法依规全部清退保城河小区保障性住房,由县政府统一收回作为专家人才楼房源管理,用于解决引进稀缺人才住房,或依法依规对土地实施变性,公开拍卖,退还购房户购房款,收回财政投资资金的处置意见。目前,核算保城河项目原购房人员购房款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三是对现住房条件较差且符合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购房户优先安排购买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房小区中的限价商品房。完成对购房户现有住房情况的摸底工作,并出具《保亭县县委大院房屋危险性鉴定结论报告》。组织完成对已申请限价商品房购房户基本情况的审核,全面清理限价商品房房源及购房户数量,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25)针对“杏林小区林地使用手续、土地划拨手续尚未完善,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金垦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进展缓慢,干部职工至今无法入住”问题。组织国土、规划、林业及项目业主单位认真梳理杏林小区存在的林地使用手续和土地划拨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立行立改。11月3日,完成杏林小区的土地划拨、征占用林地手续和土地证发放等工作。11月24日,杏林小区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体验收。目前,已完成物业公司招标工作,近期将进驻开展物业管理工作。12月27日,已完成杏林小区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的抽签摇号,已预分配住房490套。11月28日,金垦小区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体验收,并开始交房,已预分配住房451套。目前,金垦小区物业公司已正式进驻,并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虽然我县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离省委第五巡视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施治。下一步,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继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整改项目台帐管理,落实规范化管理举措,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疏理;对部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要长期坚持,并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时间相对较长的任务,将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整改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好班子“关键少数”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落实好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7·26”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加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等重要会议议事制度,发挥好班子“关键少数”作用,贯彻落实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班子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切实强化县委对全县工作的领导。

  (三)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建水平。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一心一意抓党建、全心全意谋发展”,认真加强顶层设计,定期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谋划党的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以及检查督查力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好党的执政基础;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保亭县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全面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县委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有效监督,坚持阳光用权,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间,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幅度和依据,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让领导班子成员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中工作、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行使权力。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完善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等制度办法,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党建任务纳入巡察内容,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督促县四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县纪委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的刚性,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突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用铁的手腕,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内生活、干部选拔任用以及项目建设、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和案件查处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

  (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看作决定事业成败、攸关人心向背的核心问题,把好选人关,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用发展的理念考察干部政绩。贯彻执行好干部的“二十字”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规范考察程序,坚决防止“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努力做到人岗相宜。切实解决可用干部少、干部空岗、干部断层严重以及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比例低等问题。加强干部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营造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规范扶贫工作管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的成效和质量。在剖析巡视反馈的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基础上,出硬招、实招,全力在扶“志、智”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教育扶贫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扶贫干部和被帮扶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扶贫资金的整合、管理和使用,规范扶贫物资采购,确保扶贫资金和资源精准化配置,破解深度贫困的重点和难点,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七)持续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成果助推保亭发展。把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驰而不息推进巡视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力推进“一城一园两基地”建设,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3669053,83666390;邮寄地址:保亭县武装部新办公区(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督查室),邮政编码:572300;电子邮箱:btxwdcs@163.com 。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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