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莘县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xjsgc-2024-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栋1586578131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莘县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EPC)变更公告

  1. 工程名称:莘县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EPC)

    二、项目编号:XSXJSGC-2024-029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四、变更内容:

    付款方式内容:

    设计费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20%,工程完工后付至设计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施工费付款方式: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格的4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7%;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否则剩余结算价格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无息付清。

工程质量保证:根据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保证金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注:招标人将款项统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收到,付款前联合体牵头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后7日内将对应款项拨付至联合体成员单位,如有税差,联合体成员之间自行协调相关事宜。

变更为:

工程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结算,本工程按照施工时间周期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划分如下:按月进行结算,按照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金额的 80%结算;竣工验收合格进行竣工结算,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97%;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否则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天内无息付清。(负偏离投标无效)

工程质量保证:根据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保证金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设计费付款方式: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设计费(根据工程审定结算金额确定)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

:招标人将款项统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收到,付款前联合体牵头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后7日内将对应款项拨付至联合体成员单位,如有税差,联合体成员之间自行协调相关事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信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南路38号5楼

邮编:

252400

邮编:

252000

联系人:

高栋

联系人:

刘丝

电话:

15865781314

电话:

19163505602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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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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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244328859@qq.com

 

 

 

 

山东信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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