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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资环函(2017)1217号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其它 |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粤发改资环函(2017)1217号),招标人为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规模: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东径村范围,揭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南侧,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42亩,总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拟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建设模式。总规模为2000吨/日,一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一期配置一套原生垃圾生物干化及机械分选系统,1台处理量为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和控制设备。二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配置一套原生垃圾生物干化及机械分选预处理系统,1台处理量为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和控制设备。本次招标为一期,但公用系统需考虑二期需要。
垃圾经焚烧后余热发电,能源回收,残渣送外专业承包商进行综合利用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服务范围为揭阳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揭阳市政府要求协助处理的而且工艺设备有能力处理的废弃物。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原生垃圾接收和预处理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部分、污水处理部分、厂区附属设施。本招标项目所包含工作范围:原生垃圾预处理和垃圾发电厂的前期服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健康、性能验收、竣工验收、培训、质保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项目总投资50086.26万元,其中本招标项目建设投资限价48406.51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东径村范围,揭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南侧,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42亩,总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施工工程;2017年12月31日通过72X24小时性能测试。投标人必须响应此工期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主要设备(焚烧炉、余热炉和生物干化机械分选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和设备)的设备生产商。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2)资质并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日处理规模1000吨或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4)资质并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单位)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入炉垃圾热值大于10000kJ/kg且单炉处理量为750吨/天的焚烧炉和余热炉生产业绩不低于4个,以及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吨/天生物干化机械分选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和设备生产业绩不低于8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3)资质的单位)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3)资质的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2)资质的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要求为热能工程);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中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2)资质并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申请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中的“投标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申请人其它报名资料可由联合体协议中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9、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10、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具有不少于本招标项目建设投资限价30%银行存款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须为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请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3)具备施工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业绩证明;(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7)揭阳市外来企业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8)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提供投标人(包括其驻揭分支机构)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不良行为查询打印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大厅7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2017年3月31日下午截止至4: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24444223 电 话:020-37662595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宏和大厦16楼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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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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