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入围服务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18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991-2926234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991-2920315
公告正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入围服务商公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入围服务商公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零星工程

与服务框架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入围服务商公示

(招标编号:301845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零星工程与服务框架协议、定点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服务商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

子包

入围服务商

1

301845-QT-5-1

标段5

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

301845-QT-5-2

标段5

2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301845-QT-5-3

标段5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4

301845-QT-5-4

标段5

4

采购失败

5

301845-QT-5-5

标段5

5

采购失败

6

301845-QT-5-6

标段5

6

采购失败

7

301845-QT-5-7

标段5

7

喀什天路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瑞能工程有限公司

8

301845-QT-5-8

标段5

8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9

301845-QT-5-9

标段5

9

采购失败

10

301845-QT-5-10

标段5

1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疆光源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11

301845-QT-5-11

标段5

1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2

301845-QT-5-12

标段5

12

采购失败

13

301845-QT-8-1

标段8

1

乌鲁木齐汇朗天晨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创艺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圣视联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星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4

301845-QT-11-2

标段11

2

西安和智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浩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博言善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1. 质疑、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被投诉人的名称;

3.质疑、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疑义,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答复。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991-2926234

传真:0991-2926396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

电话:0991-2920315

传真:0991-2920989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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