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洞底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洞底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2024】0064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安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水洞底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4】0064
3、项目内容:负责将水洞底镇包含镇域中心垃圾拖运、主干公路酒水降尘、村(居)垃圾拖运等;生活垃圾运送至娄底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详见附件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珍
6、联系电话:177116821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5100.75元
大写:捌拾万伍仟壹佰元柒角伍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服务费用以转账方式按季支付,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个季度的费用。项目履约1个季度后,凭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甲方于每季度后首月的 10 日内支付上一个季度款项。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2日,完成日期:2027年11月21日
服务期限:3年
2、地点:娄星区水洞底镇
3、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22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人民政府 乙方:湖南安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洁 法定代表人:彭双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旷远洋湖18克拉楼盘7栋104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