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存量客户辅助运营项目1.2 采购内容:采购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存量客户辅助运营服务。包含内容如下:辅助运营:①辅助运营人员:驻场辅助人员15人(其中专家5人) ②外部案例引入 ③专项课题攻坚 ④场景化运营辅助;能力建设:①客群可视化切片工具 ②存量运营驾驶舱平台:包括整体指标看板、客户五维看管、策略执行监控,三个模块。1.3 服务时间:自采购结果确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4 采购包划分、中选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1.5 合同签订方式及有效期:签订一次性合同,合同签订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6 项目预算:不含税预算840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890.4万元1.7※本项目技术评分涉及现场使用PPT讲标,现场讲标采用云视讯线上讲标方式,讲标时间由代理机构通知(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无法联系到应答供应商,后果将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多证合一扫描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方式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2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2.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4负面行为清单:应答人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2.5纳税人资格: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以评委认定为准。2.6代理及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应答承诺函。2.7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合同名称中含“运营支撑”或“价值运营”或“存量运营”关键字的运营类合同,且不包括开发、建设类的项目),单个合同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实际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需提供证明材料:1、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对应发票金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2、合同或框架+订单类合同或框架+补充协议类合同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页等(如为框架类合同,需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框架协议+补充协议)】。3、合同或订单或补充协议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注:不提供合同或发票;或合同、发票扫描件不清晰、不完整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计算以发票为准。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邮 编:150000联 系 人:孙海涛、李宁、张金菊、侯世臣、 绪丽娜联系电话:15546208155邮 箱:15546208155@139.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银行帐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9 开 户 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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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答人,将对其做如下处罚:(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应答。9.2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 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