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望城区洗笔泉石刻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305180007-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轩辕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望城区洗笔泉石刻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望城区洗笔泉石刻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街道书堂山村会子塘组的书堂山山腰上 (3)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专项资金 (4)工程内容:结构性裂缝处理、危岩加固、安装防腐木栏杆、整理绿化用地、水锈结壳清洗、防风化渗透加固、表面脱盐、微生物防治、GPS表面位移监测系统购安、环境监测系统等。具体以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结构性裂缝处理、危岩加固、安装防腐木栏杆、整理绿化用地、水锈结壳清洗、防风化渗透加固、表面脱盐、微生物防治、GPS表面位移监测系统购安、环境监测系统等。具体以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5 计划竣工日期:2023-10-13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610000元 大写:陆拾壹万元整(含税) 2.付款方式及验收: 2.1验收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经验收达到省市文旅部门及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商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3)产品按照制造商生产产品的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4)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财评结算审核完成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甲方根据望城区付款节点(春节、端午、中秋)提前20个工作日向区财政进行费用申请,并根据区财政审批的金额进行拨付),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发票,余下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后全部付清。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其他说明: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a、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b、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前c、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d、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e、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他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f、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和维护安全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a、保修要求: 按照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b、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c、供应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d、供应商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长期的专业化服务和技术支持。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 4.付款人: 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胡龙进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2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