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宣传推广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0
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拟于2021年12月上旬(暂定)在南宁市举办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为做好峰会宣传推广工作,现拟采购峰会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宣传推广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采购需求:

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宣传推广项目

1项

一、服务方式:现场宣传与推广。
二、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30天,自验收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成交供应商应对宣传推广内容及其版权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成交供应商须定时向采购方通报相关宣传及推广进展情况。
三、报价要求:
(一)磋商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策划、媒体报道、拍摄、编辑、撰稿、后期制作、推广等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售后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二)响应供应商应为媒体单位或专业公司,并须保证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人员及设备。
(三)为确保宣传推广质量,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推广方案;中标供应商需组建峰会推广专班。
四、项目要求:
(一)推广规格和要求
做好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的相关媒体宣传及推广服务,要求能够在中央级、广西自治区级、南宁市级等各主流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媒体)上对峰会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助推峰会举办圆满成功。
(二)推广形式
1.建设峰会网络专题:开设“第一届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峰会暨第三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峰会”网络专题,集纳各媒体单位对峰会(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及分论坛、成果展、数字创新大赛等)的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峰会的重要动态。
2.其他推广内容包括峰会举办前宣传造势,直播期间的图文滚动推送,活动结束后的全方位宣传推介等,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3.新闻发布会策划:根据峰会的推广节点,在峰会举办前、后共策划举办2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峰会相关信息和举办成效等情况。中标供应商需组织邀请不少于20家中央级、广西自治区级和南宁市级主流媒体,以及港澳地区、东盟国家等相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报道。
4.峰会嘉宾访谈:围绕峰会主题,邀请媒体对峰会嘉宾代表进行视频访谈,全方位、多角度聚焦峰会亮点。
5.峰会开幕式和主论坛宣传:活动结束当天或次日在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南宁日报社、南宁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峰会开幕式和主论坛举办情况。
6.海外推广:峰会举办期间,邀请相关媒体对峰会进行海外传播推广,吸引海外(特别是东盟地区)社会关注峰会,进一步扩大峰会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资料归档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峰会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峰会宣传推广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资料,移交给采购单位,以上宣传推广资料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五、其他要求: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要求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及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总价100%。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服务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60万元视为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五份纸质文件。
递交(收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8:00。
递交(投递)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楼2017室,联系人:李进,电话:0771-6116982、13878107303。
投标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标,评标办法见附件。评标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部门网站公示。如有疑义,应在公示后3天内提出书面质疑。
七、公告期限:7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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