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3年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城市2023年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05 09: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凤城市2023年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2023年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682-00004
项目名称:凤城市2023年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治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70,000.00
预算金额(元):2,370,000.00
采购需求:涉及编制防洪评价报告57座桥梁,编制简化版防洪评价报告174座桥梁,编制备案登记表桥梁6座。提供防洪评价报告所附图纸,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洪水演算、其附属工程设施的洪水计算,及设计洪水位标准。所提交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并有效配合采购单位工作及后续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告并交付最终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方式: 0415-8200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0415-3169545
邮箱地址: lnhj123456@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1100000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秀萍
电 话: 0415-3169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