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汕铁路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搬迁工程(3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穗环管影〔2023〕6号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汕铁路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搬迁工程(3标)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汕铁路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搬迁工程(3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118-44-02-062142)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项目总投资60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与500千伏穗水甲乙线同塔四回挂线)、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等,共涉及500千伏线路2回、220千伏线路2回、110千伏线路6回。具体如下:
(一)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2×2.0km,拆除杆塔12基。新建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双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2×2.29km。
(二)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单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1×0.82km。新建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单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1×0.87km。
以上(一)、(二)项工程中有长约0.365km电缆线路合并成三回电缆线路,利用已建成的电力隧道进行敷设。
(三)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三回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三回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线路长约3×1.7km;拆除现状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110千伏荔瓜线为双回路塔基挂单回线路)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2×0.9km;拆除杆塔11基。新建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同塔三回架空线路约3×0.086km,新建杆塔1基;三回电缆线路约3×2.52km,配套建设电缆终端场1座。
(四)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同塔四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4×1.013km,拆除杆塔3基。新建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同塔四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约4×1.244km,新建杆塔5基。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合理控制电缆线路临时施工区面积,尽快恢复拆除塔基、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输电线路两侧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架空线路应按要求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增城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乐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汕铁路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搬迁工程(3标)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汕铁路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搬迁工程(3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118-44-02-062142)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项目总投资60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与500千伏穗水甲乙线同塔四回挂线)、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等,共涉及500千伏线路2回、220千伏线路2回、110千伏线路6回。具体如下:
(一)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2×2.0km,拆除杆塔12基。新建110千伏新新群甲乙线双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2×2.29km。
(二)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单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1×0.82km。新建110千伏新庙乙线(新何丙支线)单回电缆线路,线路长约1×0.87km。
以上(一)、(二)项工程中有长约0.365km电缆线路合并成三回电缆线路,利用已建成的电力隧道进行敷设。
(三)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三回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三回线路(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线路长约3×1.7km;拆除现状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110千伏荔瓜线为双回路塔基挂单回线路)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2×0.9km;拆除杆塔11基。新建110千伏瓜岭T接仙村~沙滘~荔城(110千伏瓜宁甲乙线、110千伏荔瓜线)同塔三回架空线路约3×0.086km,新建杆塔1基;三回电缆线路约3×2.52km,配套建设电缆终端场1座。
(四)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迁改工程
拆除现状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同塔四回架空线路,线路长约4×1.013km,拆除杆塔3基。新建500千伏穗水甲乙线、220千伏西瓜甲乙线同塔四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约4×1.244km,新建杆塔5基。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合理控制电缆线路临时施工区面积,尽快恢复拆除塔基、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及区域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输电线路两侧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架空线路应按要求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增城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乐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