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龙泉市水电总站
二. 单一来源编号:OB-LQ2019-017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龙泉市水电总站瑞垟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电力通讯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龙泉市水电总站瑞垟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电力通讯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70 |
电力通讯设备采购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我单位因龙泉市水电总站瑞垟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需要,对原有电力通讯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需采购电力通讯设备1批,采购费用预算为70万元,原有电力通讯设备由杭州朗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为确保设备、系统的一致性,匹配性,兼容性和扩展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朗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43-3号3幢1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史卫文 |
工程师 |
中共龙泉市委党校 |
刘毅 |
工程师 |
龙泉市公安局 |
胡从李 |
工程师 |
龙泉市东升小学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讨论认为:龙泉市水电总站瑞垟一级水电站原有电力通讯设备由杭州朗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该次采购项目是在原有电力通讯设备上升级、扩展,进行二次开发,为确保设备、系统的一致性、匹配性、兼容性和扩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杭州朗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附件:{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03月01日17:00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水电总站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14702
地址:龙泉市剑池路(水电大楼内)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8816 传真:0578-7128816
地址:龙泉市贤良路615号四单元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0578-7117319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龙泉市水电总站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5日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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