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政总院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市政实施方案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3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20-899195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政总院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市政实施方案采购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市政实施方案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45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无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7 供应商技术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委派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组,技术人员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8 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乡规划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1-8资格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邮件发送后请联系招标人确定报名是否成功。(报名邮箱:57010226@qq.com)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4: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991959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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