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中的公共配套服务区、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二期中的职工宿舍楼及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的实训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2/07/15】 |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中的公共配套服务区、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二期中的职工宿舍楼及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的实训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21]基字120号、浦发改[2022]基字23号、浦发改[2022]基字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和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8742.88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①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中的公共配套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10083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3450平方米),西侧道路工程,概算总投资49963.3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42562.5万元;②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二期项目中的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2843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5801.32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13215.39万元;③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中的实训大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7537.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45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2978.26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10782.11万元。招标项目概算总投资78742.88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665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项目中的公共配套服务区、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二期项目中的职工宿舍楼和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中的实训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和售后服务等;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以及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程;③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④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857.822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7月20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8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七里头,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9583938,传真:/ 联系人:徐松烛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25265、87525261,传真:/ 联系人:魏仕烽、陈超然、叶立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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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中的公共配套服务区、浦城县食品产业创业园二期中的职工宿舍楼及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的实训大楼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006001
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投标人提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5)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中“配备BIM技术人员配备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BIM应用设计证书(或BIM应用设计技术证书)人数在10个(含)以上,且其中同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3人的得1分” 原文表述不够规范,易引起争议,中国图学学会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BIM证书均符合,但应注明要求是三级。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5)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拟派出的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③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均同时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⑴以上人员均为设计相关人员,是否以上6类专业负责人均由承担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派出? ⑵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相应专业教高具体指哪些专业,请明确。 答: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原文“配备BIM技术人员配备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BIM应用设计证书(或BIM应用设计技术证书)人数在10个(含)以上,且其中同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3人的得1分”修改为:“配备BIM技术人员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三级BIM应用设计证书(或BIM应用设计技术证书)人数在8个(含)以上的得1分(要求BIM技术人员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不得兼任其它专业负责人)。”;2)评标办法中“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拟派出的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③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均同时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 的,得1分。”修改为:“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除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资格要求外,同时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拟派出的建筑设计专业、结构设计专业、暖通设计专业、电气设计专业、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分别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 2、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5)企业资质资格加分项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通常加分项是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加分,仅套用资格条件进行加分没有起到择优选择的意义且本项目含有城市市政主次道路、排污、供水供电、通信、绿化等市政内容,内容多且复杂,加分项应设置相应市政的设计及施工资质。建议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的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中“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0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0万元违约金。”该处罚过高,偏离建筑行业的正常违约金取值,建议修改为“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及经业主单位同意的特殊情况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5万元违约金。”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5)企业资质资格加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中修改为“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及经业主单位同意的特殊情况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0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万元违约金。” 3、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2.2.4(5)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拟派出的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③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均同时具有相应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本项目为食品产业园项目,又地处南方,项目中不涉及高标准的暖通专业,在这类设计中要求暖通专业的注册人员为教授级高工才能加分不合适。 答:详见本通知书第1条答复。 4、投标人提问: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目。原招标资料中无总平图、初步设计图纸资料、地勘资料,请招标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答: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已提供,可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下载,补充材料可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补充通知界面下载。 5、投标人提问: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根据闽建筑[2012]35号文,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如需承诺,格式是否自拟? 3、投标函中“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设计费: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 请问序号③是否填写“勘察费: 。”? 4、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其他文件(视频及3D图纸等)”板块。 请问投标时是否无需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内容,直接上传空白页即可? 5、概算书能否提供excel版本? 答:1)本项目投标人无须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2)投标人无须提供承诺函,但中标后须按该条款执行;3)序号③填写“暂定金额:37496500元”;4)投标人投标时无需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内容,直接上传空白页即可。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中“6.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供模型截图即可。5)概算书无excel版本。 6、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8月8日 08:30:00(北京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9日08:30:00(北京时间)”。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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