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的招标公告
金额
835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00459
预算金额835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丽霞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敏0512-69560667
标书截止时间2018/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8
公告正文
[0]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00459 项目名称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0459003001; 标段名称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2月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eport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4)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约56642.4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8356万元,其中智能化约22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459003001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
1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50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及以上且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项目(住宅、厂房除外),质量为合格,2015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智能化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须拟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副经理资质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30日2018年02月05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 建筑装饰-Ⅰ组。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智能化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须拟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副经理资质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含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次招标拒绝投标申请人最近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拒绝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通报的为准。 (三)备注: (1)图纸等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需取得进苏州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方:一科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本项目设计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横山路98 号(新区新技术产业园内)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1室
邮 编:
215011
邮 编:
215021
联 系 人:
王丽霞
联 系 人:
吴敏
电 话:
0512-68325191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300393@qq.com
网 址:
网 址:
www.huasin.net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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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Report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4)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约56642.4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8356万元,其中智能化约22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459003001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
苏地2014-G-7号地块项目内装及智能化工程
1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50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及以上且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项目(住宅、厂房除外),质量为合格,2015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智能化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须拟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副经理资质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30日2018年02月05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 建筑装饰-Ⅰ组。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智能化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在有效期内),须拟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副经理资质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含项目副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次招标拒绝投标申请人最近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拒绝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通报的为准。 (三)备注: (1)图纸等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需取得进苏州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方:一科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本项目设计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新主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横山路98 号(新区新技术产业园内)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1室
邮 编:
215011
邮 编:
215021
联 系 人:
王丽霞
联 系 人:
吴敏
电 话:
0512-68325191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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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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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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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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