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密云]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展览展示设计、展厅设计、遗址保护棚设计、环境整治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824210200007088-xm001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祺010-690536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晨010-671174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展览展示设计、展厅设计、遗址保护棚设计、环境整治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824210200007088-XM001

项目名称: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展览展示设计、展厅设计、遗址保护棚设计、环境整治设计)

预算金额:1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项目(展览展示设计、展厅设计、遗址保护棚设计、环境整治设计)

188

1

室内展陈部分提供以发掘的遗址为根本的展览展示设计技术服务,具体包括: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环境概况、编制目标、编制依据、项目范围、项目侧重点、项目工作流程。

2)项目分析:遗址历史背景分析、遗址原状与现状构成分析、遗址价值分析、其它分析结论。

3)案例对比、分析与研究:国内相关遗址展示现状分析、国外相关遗址展示现状分析。

4)展示的总体原则与策略:展示的必要性、总体目标、设计原则、展示策略。

5)展示方案设计:展示大纲、空间规划、室外模拟展示区、室内展陈区。

6)遗址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7)遗址保护棚和展厅空间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4 文物本体保护及展示设计应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5 文物本体的相关保护设施及环境整治设计应具有工程设计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05 至 2024-12-1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19-15号)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远程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逾期提交或为按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0)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密云区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郑祺,010-6905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张晨,010-67117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

电 话:  010-6711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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