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库区水利设施复改建工程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一级电灌站工程(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1595001)招标文件异议答复函
金额
438.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595001
预算金额438.1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381,307.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大藤峡水利枢纽库区水利设施复改建工程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一级电灌站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1595001)》项目招标文件,现就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异议事项1:投标人的业绩、荣誉第2点要求(投标人获得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级建筑业(其授权部门)优质工程奖(最高质量奖)该奖项属于哪个部门颁发?

答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第2点要求(投标人获得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级建筑业(其授权部门)优质工程奖(最高质量奖)不特定由哪个部门颁发;故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例,本项异议不成立。

异议事项2:是否存在为特定意向的投标单位而设定加分项,从而对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性有影响,为维护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核查,本单位保留投诉的权力。

答复:本事项已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有特定意向的投标单位而设定加分项,故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例,本项异议不成立。

项目招标文件对毎个投标人要求均一致,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及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行为,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个投标人来说都是公平、公正的。如你公司対本答复不满意,可在异议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活动的监音与支持!

特此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12月06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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