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0803-f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某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803-F003
项目名称: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年度满意度达标,经批准后组织续签,服务期最多为3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进场并正式运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某部
方式:网上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803-F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为我校遴选一家供应商,主要为人员误餐、加班、家属来队以及休息时间提供相应保障。招标人将综合服务楼二楼(约547㎡)房屋设施及场地无偿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开设1个主副食保障点,设置1个服务点位,面向全单位人员进行餐饮服务保障,在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多元化丰富饮食生活;不得售卖日用品、烟酒及其它与餐饮无关的商品。投标人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方提供所有经营用房,不收取房租,但须提供商品折扣(折扣率以中标价为准)。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无;
4.履约期限: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年度满意度达标,经批准后组织续签,服务期最多为3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进场并正式运营)
5.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所报折扣率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过程中如无法办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入库,可出具情况说明)
(八)供应商在沈阳市内(不含沈阳周边县城)至少具有一家实体餐饮店经营。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实体餐饮店照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13:0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发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90084896@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标书款。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8871、024-2887814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81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方式: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024-28878871、024-28878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电 话: 024-28878871、024-28878140
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某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803-F003
项目名称: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年度满意度达标,经批准后组织续签,服务期最多为3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进场并正式运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某部
方式:网上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保障点项目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803-F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为我校遴选一家供应商,主要为人员误餐、加班、家属来队以及休息时间提供相应保障。招标人将综合服务楼二楼(约547㎡)房屋设施及场地无偿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开设1个主副食保障点,设置1个服务点位,面向全单位人员进行餐饮服务保障,在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多元化丰富饮食生活;不得售卖日用品、烟酒及其它与餐饮无关的商品。投标人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方提供所有经营用房,不收取房租,但须提供商品折扣(折扣率以中标价为准)。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无;
4.履约期限: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年度满意度达标,经批准后组织续签,服务期最多为3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进场并正式运营)
5.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所报折扣率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过程中如无法办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入库,可出具情况说明)
(八)供应商在沈阳市内(不含沈阳周边县城)至少具有一家实体餐饮店经营。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实体餐饮店照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13:0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发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90084896@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标书款。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8871、024-2887814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81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方式: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024-28878871、024-28878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
电 话: 024-28878871、024-2887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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