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税务局机关主楼锅炉和中央空调主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52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税务局机关主楼锅炉和中央空调主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税务局机关主楼锅炉和中央空调主机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税务局机关主楼锅炉和中央空调主机维修改造项目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为民路3号,邯郸市税务局院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邯郸市税务局机关主楼锅炉和中央空调主机维修改造项目,拟对锅炉及中央空调主机以外的管线等配套设施、附属配件进行拆除,安装冷源系统、调节阀类等附件和控制系统、动力配电分系统(含机房配电)以及室外管网改造工程等。
2.1.4.工期:3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0 00:00至2024-08-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联系人:高玉璞 电话:0310-6263828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卫 电话:0310-707010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电话:0311-88625624 电子邮箱:783136999@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