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4042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4042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024-81663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额: 40000.00 元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编号:(2024)4042)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42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发生量及模拟清单、报价折扣进行结算);供应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范围: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模拟清单。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60天。
7.服务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8.付款方式及条件:单项工程维修全部完成后由咨询公司、发包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结算报告,进行由供应商提供维修明细及清单,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付款。
9.采购要求
(1)项目保修期:本工程交付后验收质保期二年,二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则无息退返质保金,质保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维修问题,施工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若不到现场进行维修,建设方有权直接外委其他施工队伍进行维修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维修费用不需施工方签字,建设方有权直接从预留保修金内扣除支付,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认可。
(2)税费和发票相关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先甲方同意,符合相关要求。
(4)主材供应及质量要求:施工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并提供进场材料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材料进场前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5)施工过程要求:供应商进场施工前,应该注意查看施工现场是否适合安全施工条件,同时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的已有安全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施工期间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示路人和客户“此处施工,请注意安全”。因供应商安全防护义务履行未到位而致使采购人员工以及客户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管理:供应商必须至少指定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现场管理负责,项目经理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及清单要求进行施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甲方现场管理人员。
(7)模拟清单:采购人负责提供模拟清单,供应商不得擅自对模拟清单进行修改,模拟清单包括了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10.踏勘现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06月05日上午10时。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尹先生;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企业资质:
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人员要求承诺书:
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至少3年以上钢结构施工项目管理经验;主持过3项及以上钢结构项目经验。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年 06月 04 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40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64028377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
保证金额: 40000.00 元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项目(采购编号:(2024)4042)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42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采购人审核后的实际发生量及模拟清单、报价折扣进行结算);供应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范围: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钢爬梯、监控底座及屋面彩钢瓦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模拟清单。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60天。
7.服务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8.付款方式及条件:单项工程维修全部完成后由咨询公司、发包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结算报告,进行由供应商提供维修明细及清单,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付款。
9.采购要求
(1)项目保修期:本工程交付后验收质保期二年,二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则无息退返质保金,质保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维修问题,施工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若不到现场进行维修,建设方有权直接外委其他施工队伍进行维修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维修费用不需施工方签字,建设方有权直接从预留保修金内扣除支付,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认可。
(2)税费和发票相关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先甲方同意,符合相关要求。
(4)主材供应及质量要求:施工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并提供进场材料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材料进场前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5)施工过程要求:供应商进场施工前,应该注意查看施工现场是否适合安全施工条件,同时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的已有安全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施工期间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示路人和客户“此处施工,请注意安全”。因供应商安全防护义务履行未到位而致使采购人员工以及客户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管理:供应商必须至少指定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现场管理负责,项目经理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及清单要求进行施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甲方现场管理人员。
(7)模拟清单:采购人负责提供模拟清单,供应商不得擅自对模拟清单进行修改,模拟清单包括了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10.踏勘现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06月05日上午10时。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尹先生;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企业资质:
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人员要求承诺书:
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至少3年以上钢结构施工项目管理经验;主持过3项及以上钢结构项目经验。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年 06月 04 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40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 06 月06 日 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64028377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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