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克拉所辖克深地区2023-2024年钻试修井污水蒸发池含油污泥处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3-fk162-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平瑞铭0996-21763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所辖克深地区2023-2024年钻试修井污水蒸发池含油污泥处置
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3-FK16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克拉所辖克深地区钻试修井污水蒸发池2010年建成投运,设计容积3万方,池深度2.5米,蒸发池使用时间较长,底泥量较大,基本失去设计功能;通过对蒸发池底泥清理和处置,为后续恢复蒸发池功能做准备。
2.2招标范围:
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克深地区钻试修井污水蒸发池底泥(含油污泥)进行清理、转移、处置和还原土利用,本项目清理和处置量预估2万方。主要工作内容:(1)蒸发池底泥的清理、装卸、运输等工作。(2)蒸发池底泥的达标处理。(3)达标处理后还原土的检测及处置利用。(4)达标处理后液体产物(废水、废液等)的监测及处置利用。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内(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5标段划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业绩及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含油污泥处理相关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起止时间,委托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业绩(以方计算)等信息)。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对应业绩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装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含油污泥处理装置,且额定年处置能力2万方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含有污泥处理装置照片及相关工器具清单。提供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和装置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4.人员要求:
应具有3名及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油田化学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3年及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项目人员名单;②提供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③提供拟投入人员履历证明;④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00至2023年07月1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平瑞铭
电话:0996-2176306
邮箱:421188230@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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