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ch-2023-0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阳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2-3669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3
公告正文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编号:HNCH-2023-0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包:米面粮油副食品、鸡蛋、冷冻类食品、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用品、清洁及劳保用品、杂品等供应商 1 家;2 包:蔬菜、豆腐及豆制品、豆芽供应商 2 家;3 包:猪肉类、鸡肉及鸭肉类、其他肉类供应商 1 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1 包; (002)安阳市中医 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2 包; (003)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 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3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1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5.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 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 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 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多个标包,但只能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 中标其中 1 个标包。
5.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002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2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5.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 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 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 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多个标包,但只能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 中标其中 1 个标包。
5.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003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3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5.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 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 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 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多个标包,但只能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 中标其中 1 个标包。
5.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 4 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NCH-2023-0201
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范围:安阳市中医院营养膳食科餐厅供货供应商采购供应商入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1 包:米面粮油副食品、鸡蛋、冷冻类食品、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用品、清洁及劳保 用品、杂品等供应商 1 家;2 包:蔬菜、豆腐及豆制品、豆芽供应商 2 家;3 包:猪肉类、鸡肉及鸭肉类、其他肉类供应商 1 家;
供货服务期:3 年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 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 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 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多个标包,但只能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 中标其中 1 个标包。
5.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安阳市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 5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 楼 4 楼,现场发售。
3.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4.售价:300 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 4 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 4 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中医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红旗路 150 号
联 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372-5117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路南(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西楼 4 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2-366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2-36696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中医院
地 址:北关区红旗路 150 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2-51171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 20 米原安阳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西四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2-3669663
电子邮件: hnch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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