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关于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8号9栋1单元2楼204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恒通辅拍)、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竞买公告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2022年07月18日10时至2022年0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1?spm=a213w.6688509.crumbs.2.p2yoTK,户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8号9栋1单元2楼204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1334896;总建筑面积:111.78㎡。

市场价:2094535.33元;起拍价:1466175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目前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可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限售政策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相应的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2022年07月11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该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看样、标的咨询、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可联系:400-1998188。

看样预约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主预约,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预约看样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可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07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2年08月0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 8544 0200 7213 799;转账时务必备注:(2022)川7101执27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00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400-1998188

法院监督电话:028-83430569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