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康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一宗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66063561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5510时至202456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626/rm_qindex.shtml,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康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一宗

标的物信息:山东康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一宗,包含喷淋玻璃钢罐、喷淋罐、浸泡罐、转筛、提升机、好氧罐、厌氧罐、沉淀罐、沼气脱硫罐、中水回用设备、立仓等。(具体情况请自行下载评估报告查看)

特别说明:山东康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一宗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因设备拆除需要解体的损失自己负担;买受人拆除时不能对车间有所损坏,否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起拍价:231.7799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42618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物(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准备标的物交割所需的人工、车辆等。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完毕标的物提取工作,自行承担标的物在提取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202442618时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4516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503执恢117号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茌平支行

账号:8661200310142100122202169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5-42283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正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咨询电话:16606356137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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