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SW2024-FZ-023]广昌县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JXJXKJ-2024-05
项目名称: 广昌县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SW2024-FZ-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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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单位):_广昌县大数据中心__
乙方(供货单位):_抚州速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2024_年_7_月_19_日
签订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6 月 21 日(江西世伟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关于 广昌县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 文件(项目编号:JXSW2024-FZ-023)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 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货物(详见附件 1)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元整,即 RMB:1840000.00 元整。该 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款、税款、运输费、装卸费、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保险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验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本合 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 工期及误期赔偿费(违约责任)
3.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保 证正常运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3.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采购人可 以在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货物的总价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天 0.5%计 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 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签订合同后,乙方需满足 6.1 条款后,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的 40%预付款(支付前需提交银行出具的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设备安装 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0%,余款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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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质保期:整体质保一年(国家法规及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和生产企业优于 的除外)
5.2 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产 品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单个产品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含当 日)。
5.3 在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免费修复直至 满足设备性能的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
5.4 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有专门人员和队伍从事本次采购项目售后服务工作。
5.5 质保期期满后,乙方继续为采购人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修、维护服务,由 此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承诺服务、备品备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价格。
5.6 包装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
第六条 其他要求
6.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广昌运营商(移动、联通、电 信)签订互联网出口、乡镇专线建设的合作协议或者运营商该项目授权函,以 满足甲方各线路主备使用。
6.2 如乙方未按照 6.1 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 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乙方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第八条 项目验收
8.1 货到现场应立即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进行物品初次验收,安装完 毕后再进行性能及质量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如无质量问题,由采购单位邀 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验收小组,在 5 个工作日内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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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及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进 行。产品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质量、性能不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在产品验收时予以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 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在 72 小时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验收 合格。不能更换的或更换的验收仍不合格,按逾期交货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4 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及仲裁
9.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 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共 5 页,缺页无效,正本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 执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抚州速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
电话:________ 电话:_18179420791
传真:________ 传真:/
开户行:南城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良
支行
账号:2010 0034 1475 124
2024 年 7 月 19 日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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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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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序号货物名 称 | 制造商名称/原产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1 | 防火墙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 | 明御、DAS-TGFW-2900 | 3 |
2 | 负载均衡 | 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 | 山石网科、 SG-6000-AX1200S | 2 |
3 | 漏洞扫描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 | 明鉴、DAS-RAS-H1000 | 1 |
4 | 堡垒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 | 明御、DAS-USM180 | 1 |
5 | 核心交换机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 迈普、NSS6600-06 | 2 |
6 | 汇聚交换机 (用于中心机 房乡镇汇聚)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 迈普、 NSS5810-54XQFP | 2 |
7 | 24 口接入交 换机(用于乡 镇汇聚)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 迈普、 S3230-28TXF-AC | 26 |
8 | 网管平台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 迈普、Maipu Matrix Center | 1 |
9 | 上 网 行 为 管 理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 | 明御、DAS-AC-1200 | 1 |
10 | 尾纤 | 上海汤湖光纤设备有限公司、中国 | 汤湖、定制 | 80 |
11 | 尾纤 | 上海汤湖光纤设备有限公司、中国 | 汤湖、定制 | 80 |
12 | 万兆单模光 模块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 | 华为、定制 | 72 |
13 | 千兆单模光 模块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 | 华为、定制 | 82 |
14 | 系统集成费 | 抚州速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国产、定制 | 1 |
15 | 互联网出口2 | 抚州速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国产、定制 | 1 |
16 | 乡镇专线 | 抚州速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国产、定制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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