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污水设备运维药剂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4-07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188681954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屠小姐0572-5888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参照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资源循环利用中心污水设备运维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ZZCG2024-071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氢氧化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供应商可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将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536454712@qq.com。联系人:屠小姐,联系方式:0572-5888883。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2楼206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2楼206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4827074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886819543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贝贝、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99996
质疑接受人:周小姐 邮箱:939011852@qq.com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灵峰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139062
一、项目编号: ZZCG2024-071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药剂品名 | 控制单价(元/吨) |
1 | 氢氧化钠 | 4900 |
2 | 聚丙烯酰胺(固体、阳离子) | 16900 |
3 | 聚合氯化铝 | 2500 |
备注:1、磋商报价以单价形式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各项控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预算为25万元,合同期满(或25万元预算满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对采购量做任何承诺,供货期内采购量有可能增加或者减少,具体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一旦中标,在供货期内的货款须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 3、因氢氧化钠属危化品,供应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符合危化品生产运输保管等相关要求,且须无条件承担危化品生产运输的保险等一切责任。 4、若采购人采购设备运维药剂不在以上清单内的,则该药剂的最终结算单价由采购人通过市场询价后,经双方协商谈判确定。 5、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氢氧化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供应商可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将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536454712@qq.com。联系人:屠小姐,联系方式:0572-5888883。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2楼206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2楼206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4827074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886819543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贝贝、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99996
质疑接受人:周小姐 邮箱:939011852@qq.com
地点: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灵峰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1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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