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中心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西湖街道中心村秸秆禁烧看护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MRZFCG-20221008号
项目名称:西湖街道中心村秸秆禁烧看护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元(含税)/台班/人(每台班按12小时计)
最高限价:300元(含税)/台班/人(每台班按12小时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中心村所辖范围内秸秆禁烧人员看护及机械拖运等(机械包括大挖机、小挖机、大装载机、小装载机、拖拉机等)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5)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 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等经营范围 。
注: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709772322@qq.com,联系电话:15052523602)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登记(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请谈判供应商应予以关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集中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西湖街道办事处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邗江区司徒庙路与大巷路交叉口西北40米
联系 人:周杰 联系方式:13511768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项目联系人:余晨晨 联系方式:15052523602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2年10月8日
附件: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docx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