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天津市东丽区金钟二期污水出口管线工程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0202411200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若飞843756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龙浩249503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411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设计[2024]1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东丽区金钟二期污水出口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津丽审投备〔2024〕2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222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金钟二期污水出口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2222米,拟实施金钟二期污水出口管线工程,起点位于诚安道与津围快速路交叉口西侧,终点为祁连路与京津唐高速交叉口东北侧,铺设管道全长2222米,采用顶管施工,将片区污水输送至东郊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额6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起点位于诚安道与津围快速路交叉口西侧,终点为祁连路与京津唐高速交叉口东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丽区金钟二期污水出口管线工程设计服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2222米,管道直径d800mm,招标方法: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1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需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同时携带公告 4.1 条规定的投标信息系统项目关注截图以及获取文件资料到代理机构地址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若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李丽 电话:84375607
传  真:022-843756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刘芮 电话:24950330
传  真:24950330
日期:2024年11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丽
电话:84375607传真:022-8437560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立旺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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