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ZHCG23006
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191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
合同包预算金额:941916.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并由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后120天内完成安全影响分析,并提供成果分析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凤岗镇博深高速联络线及雁鸣湖路道路工程对东深供水工程安全影响分析):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含水利水电)或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响应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请各响应人在报名时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现场拷贝项目相关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7509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话:0769-22333556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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