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一、合同编号: JH21-211100-05888-001-01
二、合同名称: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三、项目编号: JH21-211100-05888
四、项目名称: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 13998758311
供应商(乙方): 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联系方式: 13842723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县、盘山县):
1、收集资料: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污染状况、气象、农业普查、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2、数学基础: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带3度带,中央子午线123度。3、评价指标矢量化:对国家和省厅下发的指标图层,自行补充收集资料,并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4、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1)生态条件(2)地形坡度(3)≥10℃年积温(4)年降水量(5)土壤质地(6)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7)盐渍化程度(8)土壤PH值(9)图层厚度(10)耕作便利度 等10项指标进行评价,构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5、外业补充调查: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地方调查评价工作,可进行外业补充调查,补充、修正评价指标数据,并对调查成果进行矢量化。6、宜耕性评价: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和不宜耕评价指标表要求,采用“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图斑逐一进行宜耕性评价,标注"GDHB" 或"FHB"。7、数据库建设:整理调查成果,利用数据库建库软件,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数据库。8、成果质量检查:县级利用国家下发的质量检查软件对数据成果进行核查,合格后上报省级核查。9、成果汇总与分析: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特点,结合相关资料,对各类后备资源的面积和分布进行综合分析。县级成果如下:①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③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
二、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市本级):盘锦市对县区数据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汇总,并按照成果提交格式要求上报数据。市级成果如下:①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②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③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
履约要求: 项目成果满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1号)的相关要求。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按省厅要求时限逐级完成核查并上报
履约地点: 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高恩广、于长斌、刘同旭、黄树余、王颖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一、合同编号: JH21-211100-05888-001-01
二、合同名称: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三、项目编号: JH21-211100-05888
四、项目名称: 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 13998758311
供应商(乙方): 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联系方式: 13842723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县、盘山县):
1、收集资料: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污染状况、气象、农业普查、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2、数学基础: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带3度带,中央子午线123度。3、评价指标矢量化:对国家和省厅下发的指标图层,自行补充收集资料,并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4、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1)生态条件(2)地形坡度(3)≥10℃年积温(4)年降水量(5)土壤质地(6)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7)盐渍化程度(8)土壤PH值(9)图层厚度(10)耕作便利度 等10项指标进行评价,构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5、外业补充调查: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地方调查评价工作,可进行外业补充调查,补充、修正评价指标数据,并对调查成果进行矢量化。6、宜耕性评价: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和不宜耕评价指标表要求,采用“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图斑逐一进行宜耕性评价,标注"GDHB" 或"FHB"。7、数据库建设:整理调查成果,利用数据库建库软件,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建设符合标准的数据库。8、成果质量检查:县级利用国家下发的质量检查软件对数据成果进行核查,合格后上报省级核查。9、成果汇总与分析: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特点,结合相关资料,对各类后备资源的面积和分布进行综合分析。县级成果如下:①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③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
二、盘锦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市本级):盘锦市对县区数据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汇总,并按照成果提交格式要求上报数据。市级成果如下:①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②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③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
履约要求: 项目成果满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1号)的相关要求。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按省厅要求时限逐级完成核查并上报
履约地点: 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高恩广、于长斌、刘同旭、黄树余、王颖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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