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市场经营部2022年市场物资一体化配送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94300.00元(含税),270000.00 元(不含税)。
1.3采购内容:为支撑和满足区内终端、市场营销类业务用品、营业厅用品等物资到区内各个地市、县级、村级的物流配送。具体详见公告附件1。
1.4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
1.6采购包划分:为保证本项目的连贯性、完整性,本次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框架上限,应答人根据《价格清单》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100%。高于该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 应答人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业绩,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单据或订单的金额为准。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无法查阅或关键页不齐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2.4应答人需承诺:在项目实施配送过程中发生配送产品损坏或丢失,按配送产品实际零售金额进行赔付(需提供承诺文件,未承诺视为未提供/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者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为不合格。备注:该项后期将纳入到合同签订中。
2.5到货时间:应答人需提供到货时间承诺,不低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到货时间要求(写明具体到货时间),(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者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为不合格。
2.6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以上所有内容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其他说明事项:(需单独提供承诺书)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的。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需做书面承诺,承诺有效期限为自项目开始到结束为止,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8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附件1 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联系人:片女士
电 话:18889029986
电子邮件:18889029986@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西藏办事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8号环球大厦4楼)
联系人:次仁卓玛、王天宇、龚涛
电 话:17806287050、17695102999(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7695102999@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片女士,电话:18889029986,邮箱:18889029986@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89000761,邮箱:15089000761@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胡先生,电话:13989989273,邮箱:13989989273@139.com;
备注:
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应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内发生两次的移动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2年内不得再参与移动公司的应答/应答(依据:《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支付要求:
标书购买程序: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仅支持供应商通过ES系统在线购买标书,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附件,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