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6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文平0371-5681668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6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3-6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178人,每人每月不超过 390元标准。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郑州高粱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郑市中华北路与少典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北 83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立功、陈岚岚、高山(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磋商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14,1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龙王办事处滨河东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012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北50米路西商鼎创业大厦B座
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招标文件.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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