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9
一、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 供应商名称: 平湖市君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四、 采购项目编号: ZJZTZFCG-2018-016
五、 合同编号: 展图代(2018)第016号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总额(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 项 | 3400000 |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服务方式及内容:即乙方负责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工作;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甲方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按五常法管理、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 3.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如需延长,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二年,双方另签协议或本合同延续执行。(其中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取消乙方参加投标资格)。本次考核合格,续签一年。 4.乙方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调派乙方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餐人员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乙方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七、 其它事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060208
传真:
地址: 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5013033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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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政府食堂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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