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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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157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23]2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丛审招标核字[2023]011号核准招标方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加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丛台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2.1.1招标范围:丛台产业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设计等内容。
标段划分:2个标段。1标段:初步勘察;2标段: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北部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1标段初步勘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2标段初步设计)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6 00:00至2023-05-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6 0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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