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等县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3/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jy【13n018】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JY【13N018】
三、 招标内 容: 地埋水平卧式垃圾压缩转运站设备3 对接式垃圾车2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月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8月23日 下午15时00分
八、中标结果公告时间: 2013年8月27日 2013年9月4日
九、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金额
盐城美城环卫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壹佰陆拾柒万元整 (¥ 1670000.00 元)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
专家评委名单: 侯海林、刘振洲、黄薏、潘秀吉、苏伟
采购单位代表 陆永席、李春勇、农鹏
监督人员: 冯发文、农挺、赵婷婷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TEL:0771-2082262 FAX:0771-208213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人: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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