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芜湖市公共视频整合共享建设项目(一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4FW26480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共视频整合共享建设项目(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被投诉人: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湾里街道水阳江路银湖大厦A座1202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4均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由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03月12日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共视频整合共享建设项目(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 / | / |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被投诉人: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湾里街道水阳江路银湖大厦A座1202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回复不满,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4均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由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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