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df-2022-07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孔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雪峰1530440640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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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
(招标编号:JLDF-2022-07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总占地面积883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278.91平方
米。共新建34栋建筑物,其中产业载体工程建筑面积240528.74平方米,共20栋多功能科
技楼;产业配套工程建筑面积95129.73平方米,管理中心楼1栋、创新中心楼1栋、展示
中心楼1栋、人才公寓楼1栋、孵化中心楼7栋、服务中心楼3栋地下建筑面积15362044
平方米:配套附属基础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主创设计
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
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并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交,联合体协
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及权益比例。主办方将与联
合体签订合同,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付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
(4)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3.4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境外的应征机构(或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企业)应当具有所在国或地区的建筑设计
行业协会或组织登记或推荐的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机构应征,须联合一家国
内企业(国内企业必须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主创设计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赔犯罪行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2日08时00分到2022年07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发送邮件至吉林东方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邮箱(2510727357@qq.com)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邮件内容包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3日09时0分
资格预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开标室。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委员会从有效报名的设计机构中,选取
前4名入围,1名备选(备选为:如前四名有明确不参与方案征集的,可要求备选单位开展
方案设计工作)
七、其他
0
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LDF-2022-07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
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吉科发
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征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征集。
2.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总占地面积883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278.91平方米。共
新建34栋建筑物,其中产业载体工程建筑面积240528.74平方米,共20栋多功能科技楼;
产业配套工程建筑面积95129.73平方米,管理中心楼1栋、创新中心楼1栋、展示中心楼1
栋、人才公寓楼1栋、孵化中心楼7栋、服务中心楼3栋地下建筑面积153620.44平方米;
配套附属基础设施工程。
2.3建设地点:学苑街以东、博才路以南、现状居住用地以北、现状商业用地以西。
2.4招标范围:长春新区超达智慧谷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主创设计
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造价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需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
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并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交,联合体协
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及权益比例。主办方将与联
1203
合体签订合同,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付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
(4)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3.4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境外的应征机构(或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企业)应当具有所在国或地区的建筑设计
行业协会或组织登记或推荐的会员(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机构应征,须联合一家国
内企业(国内企业必须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主创设计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败犯罪行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委员会从有效报名的设计机构中,选取前4名入围,1
名备选(备选为:如前四名有明确不参与方案征集的,可要求备选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发送邮件至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邮箱(2510727357@qq.com)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邮件内容包含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3日09时00
海三公司
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
报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A区5楼
联系人:孔工
电话:0431-858585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联系人:孙雪峰
电话:15304406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A区5楼
联系人:孔工
电话:0431-858585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首府18栋蜜蜂公寓B座4楼415-2
联系人:孙雪峰
电话:15304406400
电子邮件: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工
名
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0
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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