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供热(供冷)管网三期工程监理
金额
175.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供热(供冷)管网三期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4-11-08
发布日期:2024-11-08
合同名称 | 2023年供热(供冷)管网三期工程监理 | 发包人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安信达(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自2024年10月31日始,工期: 335日历天,实际监理开始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合同价款 | 1758867.62元 | 合同规模 | 340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裕华路北段(东郊黄河浮桥南侧-兴华路)、裕华路南段(兴华路-同华路)、兴华路(裕华路-宁华路)、同华路(裕华路-宁华路)、同华路(宁华路-荷花路)、荷花路(华山枢纽立交东侧-小清河北路)、小清河北路(荷花路-奥体西路西侧)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0-2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10-24 |
违约责任 | (一)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对监理人拒绝履行监理义务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监理人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对于监理人因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费用÷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2.其他约定: (1)要求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驻场,临时离岗执行员工请假制度,报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 (2)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1 万元,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追究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总监理工程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关键工序施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24小时在岗。 (3)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手续的按 1 万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追究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4)根据项目特点及委托人安全管理要求,监理机构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至少3人以上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从业年限不得少于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1.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第三方 进行调解。 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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