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海达2740821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补划新增耕地种植管养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深圳市样样红园林花卉有限公司、深圳市国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源园林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3家供应商进行评比:深圳市国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28,110元人民币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国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28,110

服务内容和承诺:根据耕地农作物栽植技术规范要求,完成7.91亩耕地冬季种植:

1.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名、绿化作业工人10名,所有人员熟悉操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其他特殊要求;

2.种苗方案:2天内完成7.91亩番薯苗种植,每亩种植2500株;

3.青苗管养:管养期限1个月,种植后保证每2天洒水车浇灌一次,视天气情况适当调配,并做好病虫害防止,保证青苗存活。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 

联系人:彭海达

联系电话:2740821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51  2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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