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83721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货比三家询价公告编号: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2024】005号

二、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询价项目内容如下:

货物类:


项目

货物

名称

品牌

材质









最高限价单价(元)

最高限价

总价(元)

1

不锈钢管

国标

不锈钢管

25MM

20条

50

1000

2

不锈钢管连接头

国标

不锈钢管

25MM

50个

18

900

3

不锈钢管三通

国标

不锈钢管

25MM

30个

28

840

4

不锈钢管90度弯头

国标

不锈钢管

25MM

25个

28

700

5

不锈钢管管扣

国标

不锈钢管


100个

6

600

6

广播线缆

上海

线缆

RVV2*1.5

250米

6.8

1700

7

网线

海康

线缆

超五类

2箱

520

1040

8

电源线

上海

线缆

RVV2*1.5

250米

4.5

1125

9

光纤线

上海

线缆

4芯

300米

3.8

1140

10

音柱

ITC

铁质

80寸

2个

1800

3600

11

光纤熔接




1次

500

500

12

光电光端机

普联

铁质

4路

2对

580

1160

13

交换机

锐捷

塑料

RG-ES210GC-LP

2台

1200

2400

14

施工费



2人*4天

8天

400

3200

总计最高限价:19905元

服务类项目及要求:

1.以上报价包括施工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税费、保险、安装等全部费用;含税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及材料损耗)、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税率等一切费用。

2.施工工期:项目下单后7个工作日需完成以上工程事项。

3.合作方式: 上门 。

4.货物质保承诺:保证提供服务是全新、物品未曾使用过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修复线路与学校原来的线路相连接,监控设备系统与音柱与原系统相匹配。

三、货比三家公告时间:7天( 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四、货比三家报价提交联系方式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93号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21687

五、货比三家报价提交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00-10:00

六、货比三家各个项目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价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标注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打印件(截图应清晰可见,加盖公章);
(3)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4)货比三家询价每个供应商只能报送一个报价,报价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非法人报价: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价: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满足以上1-4 条件的,资格条件符合要求;以上1-4材料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按要求每页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七、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条件符合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货比三家询价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10:10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

2024年12月24日


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货比三家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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