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北区大件建筑材料处置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330205-04-01-399270
预算金额57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晨晨0574-873757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江北区大件建筑材料处置场地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0205-04-01-39927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为准。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2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40平方米,拟建1幢单层的钢结构厂房,主要功能为工业厂房。建设地点:位于洪塘南路东段30号附近(海达驾校地块附近)。
2.2招标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前期、施工期、交付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配合服务(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预估价:约97万元。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该周期不含有关审批所需时间),其中方案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勘察测量周期为20日历天。勘察进度符合设计要求。
2.4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①、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本项目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2023年5月17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732410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余晨晨、郑梦燕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江北区大件建筑材料处置场地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0205-04-01-39927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为准。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2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40平方米,拟建1幢单层的钢结构厂房,主要功能为工业厂房。建设地点:位于洪塘南路东段30号附近(海达驾校地块附近)。
2.2招标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前期、施工期、交付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配合服务(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预估价:约97万元。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该周期不含有关审批所需时间),其中方案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勘察测量周期为20日历天。勘察进度符合设计要求。
2.4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①、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本项目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2023年5月17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732410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余晨晨、郑梦燕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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