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Q-2-2023-109001
受和县西埠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委托人”)委托,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于2023年11月22日15: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面积 (亩) |
租赁年限 (年) |
起拍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
和县西埠镇新民村杨庄后山林场承包经营权 |
1465 |
20 |
87900 |
100000 |
一年承包费 |
备注:依据安徽江汇林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鉴证评估报告(江汇林评字〔2023〕S第005号),确定土地上附属物(其中松树林514亩,阔叶灌木林951亩)价值共1606043元,此附属物不参与竞价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一次性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二、情况说明及要求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承包经营用途为树木种植(严格按照林业部门规定的树木进行种植),若本次林场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为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
2、承包经营期内,如因防火护林需要采伐林木,必须依法报批,由委托方协助办理采伐手续。承包经营期间,土地上附属物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合法合规进行采伐,且每年砍伐面积不得超过500亩。
3、承包经营期内,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林业政策,严格履行林场看管、巡山护林、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工作,无条件接受乡镇政府部门的检查,切实履行管理防护义务,未按规定履行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4、竞得人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林场,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林场。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5、承包经营期内,竞得人在种植过程中不得破坏山体结构,不得私自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经委托方同意,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搭建。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承包方自行拆除,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6、承包费支付方式:实行先付款后承包原则,承包费共分四期支付:(1)第一期承包期1-5年,承包费按照实际成交价计算;第二期承包期6-10年,承包费在第一期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第三期承包期11-15年,承包费在第二期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第四期承包期16-20年,承包费在第三期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2)第一期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及附属物的价款在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清,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委托方退还给承包方。(3)第二、三、四期承包费在上一期结束前1个月内,由竞得人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7、竞得人在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签订《和县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取消竞得人资格。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
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时间及竞买文件取得
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止(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室(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报名。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竞买文件。具体包括:
1、和县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2、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
3、授权委托书
4、和县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须递交)(见附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须递交)
5、和县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见附件)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7、退还竞买保险金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递交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须递交)
3、和县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见附件)
4、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5、退还竞买保险金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递交的所有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六、拍卖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会为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1000元的整倍数/次(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仅有1名,可根据《马鞍山市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如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为2名或2名以上,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拍卖。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时前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和县西埠镇新民村杨庄后山林场承包经营权”。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 号:12256001040017534
2、法人或自然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须从本单位/本人基本账户交至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且由于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意向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不成,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退还(不计息);竞得人凭《和县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自行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事宜。
八、成交款项的缴纳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首期1-5年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及附属物价款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和县西埠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34050177740800001660)
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账号:2181012080061137)。
九、看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止接受咨询(工作日时间),各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十、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电话
委托人:和县西埠镇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任前林18856565258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0555-5335007 冯伟0555-5335008
代理机构:张青18855518069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
和县农村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doc
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doc
授权委托书.doc
和县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