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1天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d2025-cs-0119/001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0915-818360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博029-8849791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5-CS-0119/001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1-1708:00:00起至2025-01-2417:00:00 止
获取方法: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2-0614:30: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7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02-0614:30: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7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其他补充事项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2、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2.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2.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0915-8183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博、雷鹏
电 话:029-88497916
安康市中医医院
2025年01月17日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5-CS-0119/001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污水托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1-1708:00:00起至2025-01-2417:00:00 止
获取方法: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2-0614:30: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7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02-0614:30:00
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7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其他补充事项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2、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2.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2.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0915-8183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博、雷鹏
电 话:029-88497916
安康市中医医院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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