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会馆-乐宴餐秀内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zc2024120号
预算金额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伟17306283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明姣159951404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6
公告正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大水湾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河下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湖北会馆-乐宴餐秀内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会馆-乐宴餐秀内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JSZCZC2024120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已落实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最高限价:3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设计方案涉及到的文字、图片等相关素材资料,并于60天内完成采购并安装到位。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7月17日-2024年07月24 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田明姣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明姣   电话:15995140413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大水湾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河下分公司
联系人:沈伟                 电话:17306283032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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